更新时间:04-26 信息来源:娄底新闻网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彭敏)日前,娄底市纪委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了市食药监局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资旅游问题的典型案件。
经查,2017年5月13至14日(双休日),娄底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永平组织该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邓赵平、行政审批科科长王明奇、娄星分局副局长黄红艳等14名公职人员和5名家属共计19人,到新化县紫鹊界等景区旅游。9500元旅游费用全部由新化县某药店老板肖某支付。后被人举报,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4月,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永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邓赵平、王明奇、黄红艳党内警告处分;其余10名参与公职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旅游费用全部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市食药监局党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据悉,这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带头、多名公职人员参与的顶风违纪案件。暴露出娄底市个别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部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市纪委对此案的严肃查处,彰显了有腐必反,违纪必究,执纪问责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娄底市纪委25日的《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市委部署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到位,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娄底落到实处。